
服务内容
申请新加坡投资移民的服务内容:
- 根据申请者的个人的不同情况,对申请者进行量身包装
- 根据申请者的个人的不同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筛选,编排和整理
- 代申请者联络新加坡经发局官员
- 代申请者填写申请表格
- 代申请提交投资移民的申请
- 在申请者的投资移民申请被批准后,协助申请者及其家属办理领卡手续
- 在申请者及其家属在新加坡办理领卡的过程中,亦根据申请者及其家属的其他要求提供相应的协助服务
- 注册新加坡私人有限责任公司(如适用)
- 根据申请者的个人的不同情况,为申请者撰写商业计划书(如适用)
回到顶页

投资移民简介
投资移民计划,又称作全球投资者计划,是由“联系新加坡”发起和推动,旨在吸引国际人才到新加坡投资,工作和生活。“联系新加坡”是由新加坡经济发展局和人力部共同成立的联盟。
有兴趣在新加坡创业或者进行投资者,皆有资格按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的规定申请新加坡永久居留权。由于您的投资会创造经济效益和就业机会,因此对于新加坡的经济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回到顶页

投资移民资格
1. 拥有创业与经商经验的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
-
申请者必须拥有至少三年的从商记录,并提交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公司的主营业额准则
- 公司上一年的主营业额必须达到新币一千万以上;
- 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营业额平均额必须达到新币一千万以上;
- 申请者必须以本人营业额收入最高的公司作为申报投资计划的主公司。申请者也可合并本人所拥有的所有公司的营业额以达到要求。
- 其它考虑因素包括申请在其公司所拥有的股份,职责范围以及公司的利润总额等等。
2. 无创业与经商经验的高级经理级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
- 申请者必须拥有十年以上的企业管理经验。
- 申请者必须是该公司的高级主管,如总裁,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首席科技官等。
- 申请者任职公司的上一年主营业额必须达到新币一亿元上。
- 申请者只能选择投资方案A。
申请者可以与配偶及20周岁及以下的子女一起申请永久居留年龄超过20岁的未婚子女可申请有效期长达五年的长期访问准证(可申请续签)。
如果您有意为您的父母或岳父母申请永久居留权,您必须为每人注入额外30万新币的投资。
回到顶页

投资移民方案
- 投资新币100万在新加坡注册新公司或投资现有的新加坡公司的业务。
- 投资新币150万在新加坡注册新公司或投资现有的新加坡公司的业务,或投资新加坡政府机构批准的基金。
- 投资新币200万在新加坡注册新公司或投资现有的新加坡公司的业务,或投资新加坡政府机构批准的基金,或投资私人房地产。
【私人房地产投资不可以超过50%】
回到顶页

投资移民的许可投资行业
根据全球投资者计划,申请者可投资以下商业领域:
- 生物制药科学(医疗保健服务,医疗技术,制药和生物技术)
- 清洁能源
- 教育和专业服务
- 电子(电子元器件,电子系统,半导体)
- 能源,化工和工程服务
- 环境技术
- 信息通讯和多媒体(IT/计算机和电子商务,多媒体和数字娱乐,通讯)
- 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和慈善组织
- 时尚和运动
- 视觉艺术,例如,画廊,博物馆,拍卖行,艺术物流,艺术存储设施
- 表演艺术,例如,剧场,制作工作室
- 运动,例如,体育学院,体育公司总部
- 物流
- 新技术(智能系统,纳米技术,新技术行业)
- 精密工程(机械和系统,PMC/印刷和包装)
- 运输工程(宇航,海事与近海事工程/陆地运输/石油和天然气)
回到顶页

投资移民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者必须提交相关文件的外文版本和正式英文翻译版本,且必须经由相关的公证处公证
1. 申请者和家人的相关资料文件清单:
- 所有申请者的护照和旅游证件复印件,文件需盖有公证处的公章证明。
- 所有申请者的出生证件,文件需盖有公证处的公章证明。
- 申请者的户口调查资料、户口簿,文件需盖有公证处的公章证明。
- 申请者的家属资料(包括名字,年龄,任职情况)。
- 如果申请者有监护或领养孩子,而孩子还未满二十一周岁,他必须附上相关的监护或领证件。文件需盖有公证处的公章证明。
- 申请者的结婚证书(如适用)。 文件需盖有公证处的公章证明。
- 申请者的离婚证书(如适用)。 文件需盖有公证处的公章证明。
- 申请者的“更改姓名证明”(如适用)。 文件需盖有公证处的公章证明。
- 申请者的父母,岳父母(如果包括在申请内)的结婚证书。 文件需盖有公证处的公章证明。
护照型照片(5张)
2. 申请者的公司业务与经商经验相关的资料文件清单:
- 申请者所拥有公司最近三年的审计财务报告,必须附有:
- 审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副本
- 审计师的执业证书副本
- 以上文件必须盖有公司和审计师的原本公章证明
- 如果提交的非财务报告原件,则应盖有公证处的公章证明
- 如果申请人利用多家公司进行申请,必须提交所有公司的以上文件
- 能证明申请者在主公司股权的所有文件复印件(如果申请人合并其它公司进行申请,还须提交在其他公司所拥有股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文件之一:
- 公司最近一年的验资报告,需提交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证明或公证处的公章证明
- 如果公司的验资报告日期超过一年,申请者必须呈上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档案处发的“投资企业基本情况”报告。文件必须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档案处的公章证明
- 公司最新的《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证处的公章证明
- 申请者列为投资计划申请的公司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证处的公章证明(文件不需要译成英文)
- 申请者的个人履历表
- 如申请者拥有新加坡注册的公司,必须提交一份由新加坡公司与商业注册局所发的企业注册资料文件。
- 如申请者选择以“方案A”进行投资,必须提交一份详细的商业计划书。
- 其它与申请者投资计划相关的资料文件。
回到顶页

流程及时间

回到顶页
